1.重点就业群体在哪里了解培训项目,在哪里报名参加培训?
答:重点就业群体在户籍地、常住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、全区定点培训机构均可了解培训项目并报名参加培训。(全区定点培训机构目录每年在自治区人社厅官网进行公布)2. 重点就业群体参加培训有哪些补贴?
答:(1)就业重点群体及帮扶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。培训后经考核取得证书:列入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的准入类职业(工种)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分别给予1200元、1700元补贴;列入急需紧缺培训目录的,按附件标准给予补贴;未列入急需紧缺培训目录和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的水平评价类职业(工种)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和培训合格证书的,分别给予1100元、1500元和800元的补贴。
(2)“两后生”培训。城乡“两后生”参加培训,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技工院校培训补贴。对脱贫家庭、农村家庭、城镇零就业家庭、残疾人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再给予每人3000元生活费补贴。
(3)直补个人培训。我市户籍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,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,12个月内申请补贴的,分别给予11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培训补贴。
(4)生活费补贴。对脱贫劳动力、就业困难人员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能力证书)的给予每人每天40元生活费(含交通费,下同)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800元;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,最高不超过400元。
3. 参加培训注意事项?
答: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培训不超过2次,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。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636号